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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1998]434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劳动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地税部门代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程序及报表填报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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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52 |
| 信息简介: |
对逾期未缴也不办理缓缴手续的缴费单位(人),地税部门根据省政府云政发[1995]25号令规定,对缴费单位(人)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