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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8]441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自备车补偿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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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49 |
| 信息简介: |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支付给云南省铁路自备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自备车公司)的铁路自备车补偿费可按“运费”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