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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8]463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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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48 |
| 信息简介: | 各地必须对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发生“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级县乡开发公司、农村合作基金会),都必须按规定计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