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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政发[1999]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税额和征收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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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45 |
| 信息简介: |
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贫困县,由于非机动车数量少,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较低,承受能力有限,是否征收上述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暂缓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