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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1999]4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完税标志手册及税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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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44 |
| 信息简介: |
标志按年使用,每年换发一次,即随税款征收的同时发给纳税人。自行车的标志必须悬挂在车的龙头部位,人力车、畜力车的标志必须固定于车的明显位置,以利于平时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