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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9]136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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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40 |
| 信息简介: |
对拍卖行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对委托方取得的拍卖货物收入(不能扣除支付给拍卖行的手续费)应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计征或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