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国税发[2000]11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云国税发[2000]11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04 |
| 信息简介: | 销售的食用植物油是按县以上(含县)政府或县以上(含县)财政、计委、物价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量和销售价销售,并且最低销售价格与成本价的价差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如实际销售价超过最低销售价格的,实际销售价与最低销售价的价差收入可计入企业盈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