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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函[2000]375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云南省曲靖分公司所设分支机构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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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00 |
| 信息简介: | 对功山油库和松林油库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接到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向其主管国税机关领购,原使用曲靖公司下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停止使用,并及时清缴收回。需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由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