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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函[2000]386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潮汕地区停止使用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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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5:58 |
| 信息简介: |
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0年7月1日及其以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准抵扣进项税额和办理出口退税,已申报抵扣税款或办理了出口退税的,要补征入库,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应追查该种发票并函告广东省国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