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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2000]21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拍卖和变价处理公务用车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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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5:55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69号)规定,对罚没物品的拍卖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为统一政策,规范管理,根据以上规定现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