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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2000]248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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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5:54 |
| 信息简介: | 卷烟生产企业生产的新牌号卷烟、旧牌号新规格和非标准包装规格(如铁盒装、简装等)卷烟的计税价格由各地卷烟生产企业向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经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后,逐级转报省局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