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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2000]300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征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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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5:50 |
| 信息简介: | 多缴税款或留抵增值税税款的处理。破产清算企业破产后有多缴税款和留抵增值税税款的,作多征退税处理;由破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地、州、市级国税局审批后退给企业,批准文件报省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