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财税[2001]54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云财税[2001]54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5:22:49
信息简介: 我省自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一直是以其是否同时满足“保期一年以上、到期返还本利”两个条件来确定是否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现财税[2001]118号文件对免征营业税条件有所放宽,但未明确执行期限。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本通知从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