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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规字[2001]3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重点费源和欠费大户监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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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2:48 |
| 信息简介: |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月缴费额或累计欠费额在100万元(含10 0万元)以上的缴(欠)费大户实行省级监控。各地、州、市和县级监控级次由各地、市自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