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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一字[2001]53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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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2:47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0号)转发给你们,科研单位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得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通知规定办理,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