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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二字[2003]33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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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2:09 |
| 信息简介: | 对在省内施工,工程项目金额在8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施工地缴纳所得税的,可凭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就本工程项目所得,回所在地税务机关抵扣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