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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2003]131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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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2:03 |
| 信息简介: | 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在本通知调整的幅度内,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和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将确定的具体额度于8月31日以前报省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