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国税函[2003]898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云国税函[2003]898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2:00 |
| 信息简介: |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或发生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取得非承运单位开具或代开的运费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