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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函[2003]961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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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1:55 |
| 信息简介: | 德宏、红河、保山、文山、思茅、版纳、临沧等七个地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应定期将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情况提供给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其征税的国税机关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