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地税发[2004]104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云地税发[2004]104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1:33 |
| 信息简介: | 核定征收印花税,原则上采取按比例核定的办法。但对极少数情况特殊的纳税人,其购销合同不便于采取按比例核定征收的,可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考纳税人多年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的情况,直接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数额作为纳税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