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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政办发[2004]15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关于对在滇电力企业全面征收水资源费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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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5:21:27
信息简介: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缴库管理办法,省50%、地州市20%、县30%;企业在缴纳水资源费时,按省、地州市、县缴库比例填制收入缴款单,分别缴入省、地州市、县各级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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