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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2004]240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在滇电力企业征收水资源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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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1:11 |
| 信息简介: | 县际界河中的漫湾电站、大朝山电站、田坝电站水资源费计量核定由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征数计算、欠费台账统计上报由云县地税局负责。同时,云县地税局要将应征数及时传递到景东县、南涧县、凤庆县地税局,企业缴纳水资源费要严格按比例及时划转到相关县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