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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2005]13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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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1:02 |
| 信息简介: | 征收车辆购置税使用的表证单书,由省局征管处统一印制,州、市国税局征管科领取并发放车购办使用。征收车辆购置税使用的《完税证明》,由省局流转税处统一领发,州、市国税局流转税科(处)领取并发放车购办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