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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昆地税发[2005]124号 云南省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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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0:44 |
| 信息简介: | 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售房收入全额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