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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2006]136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票证管理及流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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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9:38 |
| 信息简介: | 财政专户银行收到票证和款项后,第三联作财政专户的贷方传票;第四联由财政专户银行加盖收讫章,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票证交换到县(市、区)级地税规费部门;第五联由财政专户银行转财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