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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玉地税二字[2006]88号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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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9:26 |
| 信息简介: | 根据云地税二字〔2006〕76号文件的要求,经请示省局同意,我市在个人转让住房的过程中,对不能提供合理凭据的按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