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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昆地税二字[2008]76号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问题的通知[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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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8:52 |
| 信息简介: | 凡未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基本能准确核算(查实)或计算推定出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原则上按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或计算推定出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可实行定额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