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2:57:25
信息简介: 受票方凭作废声明及处理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代开发票地税机关)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受票方,经开票方主管地税机关认定后,受票方凭存根联复印件、作废声明、处理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作为入账凭证。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