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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车船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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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6:49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可以凭注明已缴纳车船税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增值税发票作为缴纳车船税款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纳税人如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以持注明完税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和增值税发票,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