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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纳税申报征收期限顺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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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6:38 |
| 信息简介: |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8日放假,共8天。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纳税申报征收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