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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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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2:55:35 |
| 信息简介: | 汇总开具收购发票时,需同时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也可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规定的项目在系统外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