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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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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1:18:19 |
| 信息简介: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现有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也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缴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