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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财税[2019]25号 云南省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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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1:13:44 |
| 信息简介: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