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1:10:57 |
| 信息简介: |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