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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人社发[2020]1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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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1:04:01 |
| 信息简介: | 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或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前,因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低于3个月的州(市),可由同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