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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6年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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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0:15:55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