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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股东发生变动,新股东代持原股东股票,是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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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12:04
信息简介: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对于股权转让行为达到上述收入确认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实现,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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