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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财会[2021]101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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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0:12:00 |
| 信息简介: | 对通过备案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纳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检查和日常监管范围。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未能持续保持执业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备案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