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自然人合伙人退伙,别忘了填报经营所得(B表)!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自然人合伙人退伙,别忘了填报经营所得(B表)!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0:10:43
信息简介: 自然人合伙人退伙后,原合伙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年度汇缴申报时,系统里通常不会显示已办理退伙的合伙人名字。这意味着,企业端无法为已退伙的合伙人申报经营所得(B表),这个责任自然落到了合伙人个人身上——需要自行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去大厅申报。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