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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租赁期重叠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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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10:41
信息简介: 根据政策要求,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资料备查。小李因年度内更换租赁住房,需分别留存上海及北京住房租赁协议,协议需明确租赁起止时间、租赁地址、出租方信息等关键要素,留存期限为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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