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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西财税发[2022]2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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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0:07:32 |
| 信息简介: |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