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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哪些情形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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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05:45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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