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如何确定?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如何确定?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0:05:43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93号)规定:“第九条 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视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