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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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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04:44
信息简介: 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告所称补充耕地指标,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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