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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务机关对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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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04:31
信息简介: 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对能证明或印证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负有留存备查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应追缴其相应纳税期内已享受的增值税退税,并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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