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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计划分配率备案、调整及核销等业务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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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0:02:28
信息简介: 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未按期申请核销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其出口退(免)税,待其申请核销后,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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