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到期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到期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9:54:23
信息简介: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