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税函[2024]152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红河智明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纳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云税函[2024]152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红河智明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纳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9:53:07
信息简介: 试点企业应该于每月增值税申报征收期内,将上月代会员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代会员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款缴纳情况逐份造册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