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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人社发[2024]19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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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53:02 |
| 信息简介: | 大龄领金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