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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财规[2025]14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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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51:29 |
| 信息简介: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公布之日前,已征收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